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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5 年前
新聞連結:
執法過當?「營業場所未戴口罩」要罰 關店門吃飯也被開單
https://news.ltn.com.tw/news/society/breakingnews/3542126
高市今起禁餐飲內用 經發局長向店家抱歉:這週末很關鍵
https://news.ltn.com.tw/news/life/breakingnews/3542110

全國防疫提升至第3級警戒,高雄市自5月19日起實施防疫加強措施,規定營業場所需配戴口罩,旗山有民眾住家1樓為鑰匙行,昨(21日)卻遭衛生所稽查人員以「營業場所未戴口罩」開單舉發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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